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即期信用证办理,用心服务,一切从心出发
2025-07-01 03:00:01 330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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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证的流程主要弄清三个流转:
1.钱的流转:申请人--开证行--议付/通知行--受益人
2.单据的流转:受益人--议付/通知行--开证行--申请人
3.货物:受益人--船公司--申请人
做信用证其实也是有章可循的,每个条款对应的含义都是可以背下来举一反三的,信用证总共就那么多条,每个都做到烂熟于心,怎么隐形都没用逃不出我们的火眼金睛不是。做信用证就是这么简单!很多人没有看到本质,跟英语较劲,绕来绕去的觉得很难,一看就会一做就废。而我跟你讲的,就是直接看到本质!能看明白了,拿去狠狠执行!再也不怕信用证了。
开证行ISSUING BANK:简单来说就是开立信用证的银行,买方在当地自己开户的银行开立信用证,一般情况下只有信誉高有支付能力的客户,银行才能按照客户要求开立信用证,信用证是建立在信用的基础上开立的。一般能开出信用证的银行和客户信誉都不差。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保兑行reimbursing bank:是指根据开证银行的要求在信用证上加具保兑的银行。保兑银行在信用证上加具保兑后,即对信用证独立负责,承担必须付款的责任。保兑银行可以是通知银行,也可是其他银行。就是除了开证行还有个银行是保兑银行=保证承兑付款银行,他能够保证如果开证行不付款的话,他们会付款的意思。根据开证行的授权对信用证加保,和开证行一样对相符交单有付款义务。对受益人而言就是双保险,既可以交单给开证行也可以交单给保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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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 ,L/C),是指由银行(开证行)依照(申请人的)要求和指示或自己主动,在符合信用证条款的条件下,凭规定单据向第三者(受益人)或其指定方进行付款的书面文件。即信用证是一种银行开立的有条件的承诺付款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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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际贸易活动,买卖双方可能互不信任,买方担心预付款后,卖方不按合同要求发货;卖方也担心在发货或提交货运单据后买方不付款。因此需要两家银行作为买卖双方的保证人,代为收款交单,以银行信用代替商业信用。银行在这一活动中所使用的工具就是信用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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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证,是指银行根据进口人(买方)的请求,开给出口人(卖方)的一种保证承担支付货款责任的书面凭证。在信用证内,银行授权出口人在符合信用证所规定的条件下,以该行或其指定的银行为付款人,开具不得超过规定金额的汇票,并按规定随附装运单据,按期在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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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证,是指银行根据进口人(买方)的请求,开给出口人(卖方)的一种保证承担支付货款责任的书面凭证。在信用证内,银行授权出口人在符合信用证所规定的条件下,以该行或其指定的银行为付款人,开具不得超过规定金额的汇票,并按规定随附装运单据,按期在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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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证行审单偿付和开证申请人付款赎单偿付是指开证行或被指定的偿付行向议付行进行付款的行为。开证行收到议付行寄来的单据后,经检查认为构成相符交单,应将票款偿还给议付行。开证行在向议付行偿付后,应立即通知开证申请人付款赎单。开证申请人接到通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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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证的格式:国际商会于1970年制订了《开立跟单信用证标准格式》(Standard Form for the Issuing of Documentary Credit): 1) 开立不可撤消跟单信用证标准格式-致受益人(The S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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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兑信用证的流程步:买卖双方签订合同 ------ 买方去开证行申请信用证------ 开证行开出信用证给通知行------ 通知行通知卖方信用证开出------ 卖方发货制单 ------ 卖方交单给议付行------ 议付行审单后寄给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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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际贸易活动中,买卖双方可能互不信任,买方担心预付款后,卖方不按合同要求发货;卖方也担心在发货或提交货运单据后买方不付款。因此需要两家银行做为买卖双方的保证人,代为收款交单,以银行信用代替商业信用。银行在这一活动中所使用的工具就是信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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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证方式有三个特点:一是信用证不依附于买卖合同,银行在审单时强调的是信用证与基础贸易相分离的书面形式上的认证。二是信用证是凭单付款,不以货物为准。只要单据相符,开证行就应无条件付款。三是信用证是一种银行信用,它是银行的一种担保文件。受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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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证,是指银行根据进口人(买方)的请求,开给出口人(卖方)的一种保证承担支付货款责任的书面凭证。在信用证内,银行授权出口人在符合信用证所规定的条件下,以该行或其指定的银行为付款人,开具不得超过规定金额的汇票,并按规定随附装运单据,按期在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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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到期:信用证规定的迟装运期和议付到期日为同,或未规定装运期限,实践上称之为双到期(原则上信用证的到期日与迟装运期应有一定的间隔,以便承运人有时间办理制单、交单、议付等工作,但如果出现双到期情况,承运人应注意在信用证到期日前提早几天将货物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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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益人。 指信用证上所指定的有权使用该证的人,即出口人或实际供货人。 义务:收到信用证后应及时与合同核对,不符者尽早要求开证行修改或拒绝接受或要求开证申请人指示开证行修改信用证;如接受则发货并通知收货人,备齐单据在规定时间向议付行交单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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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兑信用证的流程步:买卖双方签订合同 ------ 买方去开证行申请信用证------ 开证行开出信用证给通知行------ 通知行通知卖方信用证开出------ 卖方发货制单 ------ 卖方交单给议付行------ 议付行审单后寄给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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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商将过期失效的信用证刻意涂改,变更原证的金额,装船期和受益人名称,并直接邮寄或面交受益人,以骗取出口货物,或诱使出口方向其开立信用证,骗取银行融资。所谓"伪造信用证诈骗",是指进口商在提供假信用证的基础上,为获得出口方的信任,蓄意伪造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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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是远期信用证还是即期信用证的流程步:买卖双方签订合同 ----- 买方去开证行申请信用证----- 开出信用证 ----- 开证行发到通知行----- 通知行通知卖方----- 卖方制作相关结汇单据----- 交到通知行------ 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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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兑信用证的流程步:买卖双方签订合同 ------ 买方去开证行申请信用证------ 开证行开出信用证给通知行------ 通知行通知卖方信用证开出------ 卖方发货制单 ------ 卖方交单给议付行------ 议付行审单后寄给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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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设障碍进口商往往利用信用证"严格一致"的原则,蓄意在信用证中增添一些难以履行的条件,或设置一些陷阱。如规定不确定,有字误以及条款内容相互矛盾的信用证。信用证上存在字误,如受益人名称、地址、装运船、地址、有效期限等打错字,不要以为是小瑕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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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证是银行有条件保证付款的证书,成为国际贸易活动中常见的结算方式。按照这种结算方式的一般规定,买方先将货款交存银行,由银行开立信用证,通知异地卖方开户银行转告卖方,卖方按合同和信用证规定的条款发货,银行代买方付款。信用证方式有三个特点: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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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证的格式:国际商会于1970年制订了《开立跟单信用证标准格式》(Standard Form for the Issuing of Documentary Credit): 1) 开立不可撤消跟单信用证标准格式-致受益人(The S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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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贸易还是得进行吧,如果需要使用信用证结算,可能会委托社会上一些所谓的开证公司来进行,这些公司当然是满足以上开证条件的,可以成为某个信用证的申请人,其实真正的进口方并不是它,它可能只是代理开证、制单、报关等一系列操作,收取一定代理费。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