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 公司:
    • 山东非融资担保公司
    • 联系:
    • 李经理
    • 手机:
    • 15689581997
    • 地址:
    • 山东省青岛市
本站共被浏览过 1137588 次
用户名:
密    码:
公司动态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详细信息

信用证开证的性

2024-03-19 10:39:42    1286次浏览

银行接到开证申请人完整的指示后,必须立即按该指示开立信用证。另一方面,银行也有权要求申请人交出一定数额的资金或以其财产的其他形式作为银行执行其指示的保证。

按现行规定,中国地方、部门及企业所拥有的外汇通常必须存入中国的银行。如果某些单位需要跟单信用证进口货物或技术,中国的银行将冻结其帐户中相当于信用证金额的资金作为开证保证金。

如果申请人在开证行没有帐号,开证行在开立信用证之前很可能要求申请人在其银行存入一笔相当于全部信用证金额的资金。这种担保可以通过抵押或典押实现(例如股票),但银行也有可能通过用于交易的货物作为担保提供融资。开证行首先要对该笔货物的适销性进行调查,如果货物易销,银行凭信用证给客户提供的融资额度比滞销商品要高得多。

被浏览过 1137588 次    版权所有:山东非融资担保公司(ID:35219927) 杨宇

2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