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证的作用及特点
2025-02-08 07:34:08 2742次浏览
(一)信用证的作用对出口人来说,只要按信用证规定提交货运单据,收取货款就有了保障;出口人收到买方开来的信用证,往往容易取得银行的资金融通。对进口人来说,申请开证时只需缴纳少量押金,信誉良好的开证人还可免收押金,减少了资金的占用;进口人在付款后可以肯定地取得代表货物所有权的单据,而且,通过信用证上所列条款,可以控制出口人的交货时间、所交货物的质量和数量以及单证。对银行来说,开证行只承担保证付款责任,它贷出的只是信用而不是资金,进口人开证先要交付一定比率的押金。在进口人付款赎单前,还控制着出口人交来的代表货物所有权的货运单据;出口地的议付行,因有开证行保证,只要出口人交来的单据符合信用证规定,就可以做出口押汇,从中获得利息和手续费等收入。综上所述,信用证方式在国际贸易结算中的作用可以概括为两个主要方面:一是基本解决了进出口人双方互不信任的矛盾,从而起到了保证作用;二是便利了进出口人向银行融通资金,有利于他们的资金周转,扩大贸易额。信用证方式在国际贸易结算中并不是完美无缺、万无一失的。例如:对方不按合同规定条件或故意设下陷阱使卖方无法履行合同而使出口人遭受损失收益人可能编造单据使之与信用证条款相符,更有甚者制作假单据,并从银行取得款项,从而使进口人成为受害者。所以,在信用证业务中,仍然要关注国外银行和客户的资信状况,以保证交易的。
(二)信用证的特点开证银行付首要付款责任开证行对受益人承担独立的责任信用证是一种自足性文件信用证独立于买卖合同;若信用证与买卖合同不符,银行只对信用证负责。信用证是一种单据的买卖凭单付款原则,只要单据与信用证一致,单据与单据一致,银行即可付款,而不关单据的准确、完整和真实
(二)信用证的特点
1、开证银行负性付款责任信用证支付方式是一种银行信用,由开证行以自己的信用做出付款保证,在采用信用证付款时,开证银行负首要付款责任。信用证开证行的付款责任,不仅是性的,而且是独立的。只要信用证的受益人(出口商)提供的单据符合信用证的要求,开证银行就要付款,开证银行不得以其他任何理由开脱其必须付款的责任;同样,信用证的受益人可以直接向开证行要求付款,而无须有向进口人要求付款的特殊担保。
2、信用证是一项自足的文件信用证虽然是根据买卖合同开立的,似乎与买卖合同是相关联的,但它是一项约定,是开证行与受益人之间的约定,它是独立于有关契约之外的契约。信用证一经开立,就成为独立于买卖合同之外的另一契约。信用证各当事人的权利和责任完全以信用证中所列条款为依据,不受买卖合同的约束,出口人提交的单据即使符合买卖合同的要求,但若与信用证条款不一致,仍会遭银行拒付。买卖双方万一存在关于货物方面的纠纷,应根据合同条款办事。
3、信用证业务是一种纯粹的单据业务银行在采用信用证支付方式时,实行的是凭单付款的原则,即只要受益人提交的单据符合信用证条款,就履行其付款的责任,而不问货物的实际情况。如果进口人付款后发现货物有缺陷,可凭单据向有关责任方提出损害赔偿要求,而与银行无关。值得注意的是,银行虽有义务“合理小心地审核一切单据”,但开证银行只是根据表面上符合信用证条款的单据付款。银行对任何单据的形式、完整性、准确性、真实性以及伪造或法律效力上所发生的问题等方面概不负责。注意:在表面上决不能有任何差异,不仅要做到“单证一致”,即受益人提交的单据在表面上与信用证规定的条款一致;还要做到“单单一致”,即受益人提交的各种单据之间表面上一致。简而言之,银行要求的是“单单一致,单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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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证是银行有条件保证付款的证书,成为国际贸易活动中常见的结算方式。按照这种结算方式的一般规定,买方先将货款交存银行,由银行开立信用证,通知异地卖方开户银行转告卖方,卖方按合同和信用证规定的条款发货,银行代买方付款。信用证方式有三个特点: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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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申请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时,银行要求申请人提供双方交易合同,但不能保证申请人在获得银行承兑汇票后,真正用这张票去履行该笔合同。通常,银行在作出承兑后,不再去管汇票的流向和其实际的用途,只是到期负责支付汇票款项。国内信用证中的很多条款都是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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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银行信用证结算的流程是怎样的?1、开证申请人根据合同填写开证申请书并交纳押金或提供其他保证,请开证行开证。2、开证行根据申请书内容,向受益人开出信用证并寄交出口人所在地通知行。3、通知行核对印鉴无误后,将信用证交受益人。4、受益人审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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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授信额度,没有足值不动产抵押,或因为企业规模小,也没有第三方愿意信用担保;需要保证金质押的,可能流动资金不足/紧张,一时掏不出来那么多,或者不能冻结一段时间,总之,大部分中小企是很难在银行申请开出信用证的信用证 分为两种跟单信用证 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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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证方式有三个特点:一是信用证不依附于买卖合同,银行在审单时强调的是信用证与基础贸易相分离的书面形式上的认证。二是信用证是凭单付款,不以货物为准。只要单据相符,开证行就应无条件付款。三是信用证是一种银行信用,它是银行的一种担保文件。对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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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证业务的主要关系人简单科普下:申请人(进口方)、受益人(出口方)、开证行(进口方银行)。从以上可以看出:信用证是具有银行信用的结算方式,只能由银行开出。进口方利用银行资信进行付款,自然需要满足银行的开证条件,例如需要保证金质押,需要在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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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证,是指银行根据进口人(买方)的请求,开给出口人(卖方)的一种保证承担支付货款责任的书面凭证。在信用证内,银行授权出口人在符合信用证所规定的条件下,以该行或其指定的银行为付款人,开具不得超过规定金额的汇票,并按规定随附装运单据,按期在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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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立银行信用证有哪些注意事项?1、申请开立银行信用证前,一定要落实进口批准手续及外汇来源。2、 开证银行信用证时间的掌握应在卖方收到信用证后能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期内出运为原则。3、开证银行信用证要求证同一致,必须以对外签订的正本合同为依据。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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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证,是指银行根据进口人(买方)的请求,开给出口人(卖方)的一种保证承担支付货款责任的书面凭证。在信用证内,银行授权出口人在符合信用证所规定的条件下,以该行或其指定的银行为付款人,开具不得超过规定金额的汇票,并按规定随附装运单据,按期在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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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承兑汇票和国内信用证还有其他诸多相似之处。如,从终收取款项的方式看,两者都是收款人(受益人)开户行通过“委托收款”方式收取货款;从资金的灵活方式看,银行承兑汇票收款人和国内信用证受益人都能通过贴现或议付的方式,提前取得款项;从银行核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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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信用证是开证行依照申请人的申请开出的,凭符合国内信用证条款单据支付的书面承诺,是人民银行为适应国内贸易活动的需要,于1997年正式推出,用于国内企业之间商品交易的一项支付结算工具。银行承兑汇票是由出票人签发的,由银行承兑的,委托付款人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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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承兑汇票和国内信用证还有其他诸多相似之处。如,从终收取款项的方式看,两者都是收款人(受益人)开户行通过“委托收款”方式收取货款;从资金的灵活方式看,银行承兑汇票收款人和国内信用证受益人都能通过贴现或议付的方式,提前取得款项;从银行核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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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促进跨国贸易的沟通与协调信用证在跨国贸易中还起到了促进沟通与协调的作用。由于涉及不同国家和地区的买卖双方,语言、法律、文化等方面可能存在差异。信用证以其标准化的格式和规则为各方提供了统一的交流语言和操作框架,使得交易过程更加顺畅。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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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证,是指银行根据进口人(买方)的请求,开给出口人(卖方)的一种保证承担支付货款责任的书面凭证。在信用证内,银行授权出口人在符合信用证所规定的条件下,以该行或其指定的银行为付款人,开具不得超过规定金额的汇票,并按规定随附装运单据,按期在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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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际贸易活动,买卖双方可能互不信任,买方担心预付款后,卖方不按合同要求发货;卖方也担心在发货或提交货运单据后买方不付款。因此需要两家银行作为买卖双方的保证人,代为收款交单,以银行信用代替商业信用。银行在这一活动中所使用的工具就是信用证。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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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证三原则:一、信用证交易的独立抽象原则;二、信用证严格相符原则;三、信用证欺诈例外原则。信用证方式有三个特点:一是信用证是一项自足文件。信用证不依附于买卖合同,银行在审单时强调的是信用证与基础贸易相分离的书面形式上的认证;二是信用证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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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承兑汇票和国内信用证都可以用于经济活动中买卖双方债权、债务的结算,同时可以代替现金完成货币的支付。除了有支付结算功能外,和银行提供的其他支付结算产品相比,两者还有较强的融资功能。通过银行承兑汇票和国内信用证,申请人与银行建立委托付款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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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的信用证类型主要有以下几种:1. 即期信用证:开证行或付款行收到符合信用证条款的跟单汇票或装运单据后,立即履行付款义务。2. 远期信用证:开证行或付款行收到信用证的单据时,在规定期限内履行付款义务。常见的远期信用证包括承兑信用证和延期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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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承兑汇票属于我国《票据法》规定的票据,国内信用证是《国内信用证结算办法》明确的结算方式,两者的格式都由人民银行统一规定,但具体内容大不相同。银行承兑汇票上的必须记载事项有“表明银行承兑汇票的字样”、无条件支付的委托、确定的金额、付款人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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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际贸易活动,买卖双方可能互不信任,买方担心预付款后,卖方不按合同要求发货;卖方也担心在发货或提交货运单据后买方不付款。因此需要两家银行作为买卖双方的保证人,代为收款交单,以银行信用代替商业信用。银行在这一活动中所使用的工具就是信用证。3